关于印发《外国语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分细则(2025修订)》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所、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分细则(2025修订)》已经学院研究同意,现予印发实施。
安徽工程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5年4月15日
外国语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分细则(2025修订版)
考项 | 考 核 内 容 | 权重 系数 | |
任职 年限 | 基本条件达到教师系列考评标准规定的任职年限,基本分60分。 任职年限每超过一年,本科、双学士、硕士、博士分别加1、2、3、4分。 | 0.1 | |
思想政治及工作表现 | 基本条件: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乐教敬业,无私奉献。教学科研中,违反政治纪律和师德规范,一票否决。完成本职工作,基本分60分。 | 0.15 | |
荣誉与获奖 | 1. 国家级加20分,省部级加10分,市校级加3分(上限9分)(非教学奖项;同一类别奖项以最高奖计算)。 2. 教学骨干(教学优秀奖)/学术骨干/管理骨干一次加3分。 3.年度考核优秀一次加3分,与年度考核优秀而获得的记功或嘉奖荣誉,不重复计分,就高计分。 4. 教学质量考核优秀一次加3分,与教学质量考核优秀而获得的教学效果,不重复计分,就高计分。 | ||
工作表现 | 1. 备课笔记视质量优秀加3分、不合格扣3分。 2. 私自调课,一次扣3分(以教务处记录为准)。 3. 教学事故Ⅰ级扣4分,Ⅱ级扣2分,Ⅲ级扣1分。(以学校通报为准) 4. 受校级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 5. 评委根据申报人提交的学科综述报告、述职报告和其他业务材料,对申报人业务表现,加扣1-5分。 6. 评委根据群众反映及自己了解情况,对申报人平时工作表现,加扣1-5分。 | ||
公共服务 | 任现职期间: 1. 担任教学、科研、研究生、党务、行政等秘书,满2年及以上,加2-5分。 2. 担任系主任、硕士点负责人、学科方向负责人、实验中心负责人等,满2年及以上,加2-5分。 3. 担任支部书记、团委书记、工会主席等,满2年及以上,加2-5分。 4. 担任系部副主任、秘书、支部副书记、支部委员、工会委员、纪委委员等,满2年及以上,加2-5分。 5. 其它公共服务方面的贡献,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加2-5分。 | 0.15 | |
科研教研工作 | 一、科研论文、学术论著、教材: 1. 科研论文(≥2000字):SSCI/SCI一区、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学校认定的A类期刊论文,加80分;SSCI/SCI二区、A&HCI、学校认定的B类期刊论文,加60分;其它CSSCI检索论文加40分;SSCI/SCI三区论文,加30分;其它SSCI/SCI检索论文、EI检索论文,加15分;三类论文,加7分(限4篇)。 2. 学术论著、教材: 国家一级出版社(或全国百强出版社)出版的专著10万字基本分20分,每增减1万字加减2分,最高计40分;其他学术专著10万字基本分15分,每增减1万字加减1.5分,最高计30分。 国家一级出版社(或全国百强出版社)出版的译著10万字基本分15分,每增减1万字加减1.5分,最高计30分;其它译著10万字基本分10分,每增减1万字加减1分,最高计20分。 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加40分,副主编加20分,参编5万字基本分10分,每增减1万字加减2分,最高计15分;省级规划教材,主编加15分,副主编加10分,参编5万字基本分5分,每增减1万字加减1分,最高计8分;一般教材,主编或副主编或参编5万字以上加3分(上限6分)。 二、科研项目、科研奖励、成果推广、知识产权等: 1. 科研项目: 主持一类/二类项目加100分(到校经费40万元以上加80分),三类项目加60分(其中,安徽省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企业委托咨询类课题到校经费20万元以上,加30分),安徽省教育厅研究项目加20分(一般项目除外),四类项目加10分,五类项目加2分(上限4分)。主要参加者根据公式计算得分,上限4分(n≤4)。 2. 科研奖励: 一类及二类(部级)加100分;二类(省级)一等奖加70分,二等奖加50分,三等奖加40分;三类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其他级别科研奖项每项加2分(上限为6分)。主要参加者根据公式计算得分,上限为5分。 3. 成果推广: 一类加20分,二类加10分,三类加3分。 4. 知识产权: 一类加10分,二类加6分,三类加2分(上限4分)。在满足职称文件排名要求的基础上,主要参加者根据公式计算得分。 | 0.6 | |
科研教研工作 | 三、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教学效果、教学竞赛: 1. 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主持一类项目加100分,二类项目加25分,三类项目加10分,四类项目(三类以外的校级其他项目)加2分(上限4分)。主要参加者根据公式计算得分,上限3分(n≤4)。 2. 教学成果: 国家级(有效排名)加100分;省级(排名前三)特等奖加80分、一等奖加60分、二等奖加30分、三等奖加20分;校级(排名第一)特等奖加15分、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主要参加者根据公式计算得分。 3. 教学效果: 一类加50分(其中任现职以来教学质量考核全部优秀加10分),二类加5分,三类加2分(同一年度同一赛事上限8分),四类加1分(上限4分)。 4. 教学竞赛: 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或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全国一等奖加100分、二等奖加90分、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加80分,省级二等奖加50分,省级三等奖加30分;校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 《安徽工程大学教师教学竞赛参赛目录表》列出的其它教学竞赛,国家级第一等次加60分,第二等次加30分,第三等次加20分,第四等次加15分;省级第一等次加15分,第二等次加10分,第三等次加8分,第四等次加6分。 《安徽工程大学教师教学竞赛参赛目录表》未列出的教学竞赛(校级及以上),加2分,上限为6分。 | 0.6 | |
代表作 | 1. 代表作送审结果达到上级文件要求,鉴定结果每出现一次“基本达到”,总分扣5分。 2. 文字复制比≥15%且<20%,经教授委员会评议同意推荐的,总分扣6-10分;文字复制比≥20%,原则上不予推荐。 | ||
说明 | (1) 对于科研论文、学术论著、教材,评委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做3分以内的调整。 (2) EI(CA)论文、专著、译著等必须送审,外审结果不通过的不予认定加分。 (3) 成果与申报学科无直接关联的,不予认定加分。 (4) 申请人必须完成当年拟申报职称所对应的学院最低经费标准。 (5) 主要参加者按1/2(n-1) 计算得分 (n≥2,n-具体排序)。 (6) 教学竞赛等级为优秀奖的,不加分;以团队参赛的,按2K/ N平均计算得分(K-相应得分,N-团队人数)。 (7) 若同一竞赛/项目获不同等级的奖励/立项,不重复计分,就高计分。 (8) 学科竞赛和教学竞赛等级按照当年学校的认定等级执行。 (9) 如果省级或者校级职称文件发生变动,以上级文件为准。 (10) 其它未尽事宜由教授委员会和职称领导小组集体决议。 (11) 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
安徽工程大学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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