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研究生教育)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评定,现将项目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4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外国语学院或纪委办反映。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外国语学院:0553-2871250 wgy@ahpu.edu.cn
纪委办:0553-2871521 jiwei@ahpu.edu.cn
外国语学院
2021年11月3日
发布者:何庆庆 发布时间:2021-11-03 浏览次数:484
根据研究生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研究生教育)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评定,现将项目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4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外国语学院或纪委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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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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