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学院办公室:
按照学校《关于严格执行<安徽工程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学院对本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本院所有教职工(含编外聘用人员)。
二、工作内容
依据《安徽工程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各类校外兼职活动进行排查,具体程序如下:
1.教职工个人填写《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自查表(个人)》(附件1)。本次排查情况采取“零报送”方式,即无校外兼职活动人员也需提交自查表。
2.目前正在进行校外兼职活动的教职工,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审批表》(附件3),按流程报备或审批。校外兼职活动未备案或审批的,应立即停止相应的兼职活动,否则将按《暂行办法》相关条款处理。
3.以上表格需在本周三(10月30日)下午下班前交院办董瑞老师汇总,请假或在外进修的老师请将填写好的表格发送电子邮件到:447554949@qq.com
附件:1. 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自查表.doc
附件: 2.关于印发《安徽工程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 3.安徽工程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审批表.doc
管理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