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课程建设与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徽工程大学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学校课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课程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彰显课程育人价值,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安徽省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行动计划》和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一流课程类别

1.线上一流课程

主要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已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工作网备案的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并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鼓励体现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的课程及推进“四新”建设的优质课程申报。

2.线下一流课程

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3.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 20%—50% 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5.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遴选标准

1.线上一流课程

1)课程建设:按照《安徽省级MOOC示范项目课程建设规范及标准》制作总数量10个以上、120分钟/学分以上的授课视频。制作25个以上含有课程介绍、课程公告、教学大纲、课件、参考资料、讨论、测试和作业、考试等环节的非视频资源。

2)课程运营:在校外课程平台运行至少1个周期或教学周期实践检验,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有5次以上的课程公告;有15次测试和作业 (总参与人次≥500人);有15次以上的教师发帖数(发帖总数≥50帖),学生参与互动讨论人次≥200人;组织1次以上考试,总参与人次≥100人。

3)课程效果及影响:学习总人数≥500人(多个教学周期累加);课程应用模式多样,除在线学习外,还应用翻转课堂、SPOC教学等;课程共享范围广,除社会学习者外,在别的高校也获得应用。

2.线下一流课程

要求课程至少在校内开设1个学期。课程以课堂教学为主,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注重提升学生综合能力,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鼓励线下课程充分总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线上教学经验成果,有效运用智慧教室以及线上优质资源开展教学改革。

3.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要求课程至少在校内开设1个学期。应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合理分配学时,有效利用线上优质资源,并结合线上线下实际开展教学活动,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规定的建设目标、内容和建设方式,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33号)具体要求执行,其中量化指标减半。

5.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至少在校内开设1个学期,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 以上学时深入基层。鼓励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要不断优化教学设计,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三、建设与验收办法

1.校级一流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学校对建设成效进行验收。校级一流课程验收标准须达到当年申报国家级相应课程项目的基本条件。

2.验收工作原则上在建设周期结束时完成,延期2年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将取消项目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建设举措与政策支持

1.经认定为校级一流课程,给予建设经费资助。获批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奖励8万元/项,其他国家级一流课程奖励6万元/项。具体发放办法依据学校教学类突出业绩奖励有关规定执行。

2. 根据实际需要,校级一流课程原则上不超过三分之一的课程学时为线上学时,但具体内容需在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中体现。

3.校级一流课程开班人数原则上控制在40人左右。

4.近两年立项的课程类相关质量工程项目可自愿参加校级一流课程遴选,通过立项者可依据标准增补经费资助。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安徽工程大学一流课程建设暂行办法》(校教字〔2019〕51号)同时废止,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