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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程大学教学骨干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05   浏览次数:29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加快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和专业认证建设,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建设(以下简称“双基”建设)在本科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鼓励教师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课堂和实践教学水平,培育高层次教学成果,推动学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设置

“教学骨干”设特档、一档、二档、三档4个级别,依据专业或课程建设情况分层分类设置,按条件遴选并实行总量控制。

特档“教学骨干”按学院参评人员总数的2%由学院向学校推荐候选人(按四舍五入计算,下同),学校每次评出的总数不超过8人,岗位津贴6万元/年。

一档“教学骨干”按学院参评人员总数的4%由学院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学校每次评出的总数不超过20人,岗位津贴4万元/年。

二档“教学骨干”由各学院按不超过学院参评人员总数的4.5%组织评选,报学校备案,岗位津贴3万元/年。

三档“教学骨干”由各学院按不超过学院参评人员总数的8%组织评选,报学校备案。遴选条件、聘期职责、评选与考核均由各学院自主决定,岗位津贴由学院根据实际发放(可从各学院社会服务费列支)。若相关学院无经费支持,也可不评。

双肩挑人员和其他受聘管理岗位同时具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在其业务所属学院的基层教学组织参加教学骨干的评选。

岗位津贴每年集中1次发放,其中特档、一档、二档岗位津贴年度发放30%,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20%,余下50%聘期考核合格后发放。学校可根据专业和课程建设需要,对岗位数量与津贴数额适时调整。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志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神圣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素养,为人师表;注重吸收先进教育理念、思想和方法,认真钻研教学方法,自觉运用到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学水平较高;备课充分,讲课生动,富于启发性,教学效果好,受同行、学生、学校一致认可;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

3.近2年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及专业认证、课程建设、“双基”建设、学科竞赛、教师教学竞赛等学院关键指标建设工作。

4.近2学年,每学年均承担学校、学院规定的本科教学任务,无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

5.须满足聘期内在岗在职。

6.课堂学风氛围及教学效果良好,学生出勤率、抬头率、前排率均较高;特档/一档/二档申报人近1学年所授课程考试卷面成绩通过率达70%以上。

7.学生评价良好,特档/一档/二档申报人近2学年有2个学期学生测评名次位列本学院分别为前20%(含)/前30%(含)/前50%(含);实验系列教师不作要求。

8.教学质量良好,特档/一档/二档申报人近2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名次均位列本学院分别为前20%(含)/前30%(含)/前50%(含)。

(二)业绩条件

1.特档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业绩条件:

1)是正在实施的省级及以上级别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包括到期未结题的项目)。

2)近2年以第一作者发表二类教研论文1篇以上(含)。

3)近2年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三)或二类教学效果(其中指导学生类的教学效果应为第一指导教师)。

2.一档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业绩条件:

1)是正在实施的校级及以上级别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包括到期未结题的项目)。

2)近2年以第一作者发表三类教研论文1篇以上(含)。

3)近2年,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前三);或获得过三类教学效果(其中指导学生类的教学效果应为第一指导教师);或获得过国家级教学竞赛(以列入全国教师教学能力排名的赛事为准)一等奖。

3.二档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业绩条件中两项:

1)是正在实施的校级及以上级别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包括到期未结题的项目)。

2)近2年以第一作者发表教研论文1篇以上(含)。

3)近2年,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排名前三);或获得过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或获得过四类教学效果(其中指导学生类的教学效果应为第一指导教师);或获得过国家级教学竞赛(以列入全国教师教学能力排名的赛事为准)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过省级教学竞赛(暂定为全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

(三)绿色通道

在满足基本条件中第1-4条基础上,有下列业绩之一的教师,不占学院名额指标。

1.专业类业绩。所在专业近2年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含建设点)、或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负责人,可以直接推荐二档及以上;同时,该专业具有1个可以直接推荐二档及以上的奖励指标。

2.课程类业绩。近2年获国家级一流课程第一负责人,可以直接推荐二档及以上;如果第一负责人不参评时,可推荐团队核心成员1名。

3.教学竞赛业绩。近2年获得国家级教学竞赛(暂定为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可以直接推荐二档及以上。

4.教学成果业绩。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获奖人可在最近一次教学骨干评选中,可以直接推荐二档及以上。

三、聘期职责

(一)基本职责

积极参加学院关键指标建设工作,负责或协助本专业或课程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每学年均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和本科生导师,在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专业认证、国家级一流课程建设、“双基”建设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担任青年教师助课助教导师,聘期内每年均开展教学示范活动。

(二)岗位职责

1.特档“教学骨干”在一个聘期(三年)内应完成下列任务中的第①项,或第-⑥中的3项。

所负责的课程获批国家一流课程,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或所负责的专业通过国家级一流专业认定

每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名次均在本学院前20%(含)。

教学骨干热心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专业教师所在专业获批国家一流专业(含建设点),本人发挥重要作用;或非本专业教师所参与专业获批国家一流专业(含建设点),本人发挥重要作用;或专业教师所在专业通过专业认证、或认证自评报告审核通过,本人发挥重要作用;或非本专业教师所参与专业通过专业认证、或认证自评报告审核通过,本人发挥重要作用,或在后期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或积极培养学生,指导的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发表三类及以上论文3篇及以上。

以第一作者在CSSCI收录期刊及以上级别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所负责的课程被省教育厅推荐参加国家级课程项目评选。

⑤在国家级教学竞赛(以列入全国教师教学能力排名的赛事为准)获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及以上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第一)。

⑥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指导学生获学科竞赛(A类竞赛或列入全国大学生创新能力排行的赛事为准)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及以上

2.一档“教学骨干”在一个聘期(三年)内应完成下列任务中的第①-⑦中的3项,或完成特档岗位职责中①项。

每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名次均在本学院前30%(含)。

所负责的课程获批省级课程类项目或被省教育厅推荐参加国家级评选的课程

专业教师所在专业获批国家一流专业(含建设点),本人发挥重要作用;或非本专业教师所参与专业获批国家一流专业(含建设点),本人发挥重要作用;或专业教师所在专业通过专业认证、或认证自评报告审核通过,本人发挥重要作用;或非本专业教师所参与专业通过专业认证、或认证自评报告审核通过,本人发挥重要作用,或在后期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或积极投身人才培养,指导的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发表三类及以上论文2篇及以上。

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或二等奖(排名第一)。

以第一作者发表二类教研论文1篇。

⑥在国家级教学竞赛中(以列入全国教师教学能力排名的赛事为准)获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及以上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第一),或省级教学竞赛中获一等奖1项(排名第一)。

⑦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指导学生获学科竞赛(A类竞赛或列入全国大学生创新能力排行的赛事为准)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及以上

3.二档“教学骨干”在一个聘期(三年)内应完成下列任务中的第①-⑦中的3项,或完成特档岗位职责中①项。

每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名次均在本学院前50%(含)。

所负责的课程获批省级课程类项目或被省教育厅推荐参加国家级评选的课程

专业教师所在专业获批国家一流专业(含建设点),本人发挥重要作用;或非本专业教师所参与专业获批国家一流专业(含建设点),本人发挥重要作用;或专业教师所在专业通过专业认证、或认证自评报告审核通过,本人发挥重要作用;或非本专业教师所参与专业通过专业认证、或认证自评报告审核通过,本人发挥重要作用,或在后期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或积极投身人才培养,指导的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发表三类及以上论文1篇及以上。

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

以第一作者发表三类教研论文1篇。

⑥在国家级教学竞赛中(以列入全国教师教学能力排名的赛事为准)获三等奖1项及以上(排名第一),或省级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1项(排名第一)。

⑦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指导学生获学科竞赛(A或B类竞赛或列入全国大学生创新能力排行的赛事为准)二等奖1项及以上。

4.绿色通道类

以国家级一流专业(含建设点)为业绩获批教学骨干的,其岗位职责为所负责的专业通过国家级一流专业认定。

以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为业绩获批教学骨干的,其岗位职责为所负责的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中期检查。

以国家级一流课程为业绩获批教学骨干的,其岗位职责为按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中“认定课程管理”有关要求进行课程建设。

④以国家级教学竞赛获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为业绩获批教学骨干的,按对应教学骨干档次履行岗位职责。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教务处发布“教学骨干”评选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教学骨干”申请表》,向所在基层教学组织提交申请,由其对申请人的满足条件进行审核。

(二)学院推荐。学院对基层教学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并组织院教学委员会对候选人择优推荐,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系部负责人、双带头人、优秀的青年教师。推荐结果需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三)职能部门审核。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对学院推荐人选的资历、业绩及其他情况进行复核。

(四)教务处负责组织特档“教学骨干”候选人公开教学、材料展示。

(五)校教学委员会评议、审定。在材料复核基础上,教务处将候选人名单提请校教学委员会评议。

(六)教务处对拟获“教学骨干”的教师及档次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七)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学校发文并签订聘任协议。

五、考核管理

(一)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教学骨干”遴选工作,聘期为三年,实行考核制度。中期考核由各学院组织;聘期考核由校教学委员会组织、各学院具体实施。聘期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三档不参与考核),必须暂停一届后,方可参加新一届“教学骨干”申请。

(二)凡在聘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当届“教学骨干”称号,停发其后续岗位津贴并不得参加下一届“教学骨干”申请:

1.存在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发生教学事故,或给学校造成声誉或经济上重大损失者。

3.其它经学校认定应取消“教学骨干”称号的情况。

六、附则

(一)“教学骨干”业绩成果均须以“安徽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A或B类以当年的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列表(包括体育、艺术类);全国教师教学能力排名的赛事和列入全国大学生创新能力排行的赛事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教研论文和教学效果的分类标准参照安徽省教育厅普通本科高等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文件中的对应的分类表执行;省级教学成果奖以“安徽省教育厅”颁发为准,校级教学成果奖以“安徽工程大学”颁发为准。

(三)本办法所述质量工程包括校级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省级质量工程,还包括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教育部高教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及由安徽省教育厅发布(包括转发教育部)的“皖教秘高”文件立项的其他项目。

如国家政策调整,对国家级一流专业、国家级一流课程不再遴选,教育部新一轮国家级专业类、国家级课程类等项目可视同本办法的国家级一流专业、国家级一流课程。

(四)学校为获得“教学骨干”荣誉的个人颁发证书,其材料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职称评定与职务聘任的一项重要依据。

(五)本办法中“负责的专业通过国家一流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含建设点)、或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负责人”等所涉及的负责人均以相应的申请(申报)书为准。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可根据专业和课程建设需要,对本办法进行调整。

(七)本办法自2021年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安徽工程大学教学骨干评选暂行办法》(校教字〔2016〕3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