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0-04-12   浏览次数:379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定此规章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宗旨及工作原则:

学生会宗旨:一切为了同学”,

学生会成员工作原则:踏实团结,务实高效、协作创新。

第二条 学生会部门结构

设主席团、办公室、宣传部、学术部、体育部、文艺部、生活部、自律监察部、女生部、记者站,每部各设部长一人,副部长、委员若干。

第三条 学生会例会制度

1.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对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

2.学生会主席及各部部长也定期召开干部会议,各部部长须向大会汇报本部近期即将要开展活动的情况。

3.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每回会议均实行签到制度,凡是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事前向主席或部长请假。

第四条 学生会值日制度

每周一至周五下午430-530为值日时间,值日人员要积极主动协助他部工作,做到值日有事干。(具体值日事项见值日表。)

第五条 学生会监督制度

学生会设立监督电子信箱(1336169914@qq.com),如对学生会工作有相关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向电子信箱发送意见和建议或者直接向学院团委反映。

附 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学生会成员,望所有学生会成员共同维护,相互监督。

第二条 本制度即日起生效。

第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艺术学院团委、学生会,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艺术学院团委 学生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