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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3-25   动态浏览次数:261

为做好安徽工程大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专业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安徽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

一志愿考生采取线下复试方式

二、复试名单

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情况,按照不低于120%差额复试比例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具体名单会在学院网站公布

、复试时间、地点及流程安排

 

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

研究生招生计划

调剂考生

报到、资格审查、领取笔试准考证

327

14:30- 17:30

地点:C8楼中庭

资格审查

时间待定

同等学历加试

时间:32719:00-21:00;地点:C913

/

专业笔试

328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

综合面试

328日下午1430开始,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C9912候考,按照考生抽签顺序进入9913参加面试。

时间待定

 

 

工商管理(MBA

调剂考生

报到、资格审查、领取笔试准考证

328

13:00- 17:30

地点:C8楼中庭

资格审查

时间待定

同等学历加试

时间:32819:00-21:00;地点:C913

/

专业笔试

329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

综合面试

330日上午830开始,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C9候考

时间待定

 

 

应用经济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调剂考生

报到、资格审查、领取笔试准考证

328

13:00- 17:30

地点:C8楼中庭

资格审查

时间待定

专业笔试

329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

综合面试

329日下午1500开始,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C9候考

329日下午1530开始,

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C9候考

时间待定

1、资格审查流程

学院在复试前对一志愿考生进行现场复试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如下

1)考生初试准考证(可在研招网下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如学生证遗失可提供在校生证明);往届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可不提供)。

4)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结论:其中应届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并在空白处写下以下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2024年安徽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保证网报信息及所提供的成绩证明真实有效,并保证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结尾处签名和日期)”。

5)大学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6)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见附件)。

7)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8)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考生须提供具有3年工作经验的证明(同等学力考生为5年),可由所在单位开具工作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等方式提供。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出示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综合面试流程

一志愿考生综合面试按照现场抽签分配的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依次进行。抽签在综合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行。综合面试考生需准备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

四、复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笔试

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总分100分,笔试科目及要求与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一致。

2、同等学历加试

考试时间共2小时,每门科目笔试总分100分,加试科目及要求与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一致。

3、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工商管理(MBA)硕士专业学位考生还须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不低于综合面试成绩的10%。综合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

五、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工商管理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录取原则

按照《安徽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https://grs.ahpu.edu.cn/2025/0324/c905a241920/page.htm中的八、录取原则”进行。

七、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咨询及申诉电话

咨询电话:0553-2871242

申诉电话:0553-2871182

申诉电子邮箱:jingguanjw@ahpu.edu.cn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安徽工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八、其他

本细则与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细则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组负责解释。

 

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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