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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任部分教学、管理岗位科级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3   动态浏览次数:1088

各党支部、各系部(中心、所)、辅导员办公室:

根据《安徽工程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暂行)》(【2016】1号)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拟选任部分教学、管理岗位科级干部,现将选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用岗位及人数

1、工商管理MBA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物流科学系副主任1名;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用工作在校党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党委成立考察组负责具体工作。

三、选用原则和资格条件

(一)按照《安徽工程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暂行)》(【2016】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相应岗位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团结同志。

(三)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公道正派,勤政廉洁。

(四)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具有相关岗位的学科专业背景。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其中工商管理MBA中心主任需有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经历,工商管理MBA中心主任和副主任有大型企业工作经历优先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四、选用程序

(一)个人申报或自荐;

(二)资格审查(纪委参加);

(三)民主推荐或组织推荐

(四)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和考察工作方案;

(五)考察。以个别谈话或征求意见的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范围按照代表性、知情度和关联性的原则确定;

(六)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七)任职。由学院党委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学院下发选任文件,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五、纪律和监督

教学、管理岗位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要严格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纪律,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选人用人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选用工作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受理有关举报和申诉。

举报电话:2871768、2871181

举报邮箱:电子邮箱 cfwhy@ahpu.edu.cn(学院纪委),也可向校纪委、组织部反映。

 

附件: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岗位科级干部自荐表.docx

 

 

中共安徽工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

 

抄送:组织部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