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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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2-06-16   动态浏览次数:4077

1.院级单位是学校领导下的二级教学行政单位,院长作为院级单位的负责人,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指示,负责安排落实学院和职能部门的各项决定。

3.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年度及学期工作计划。

4.规划并组织进行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

5.加强教学管理,负责对学院公共课、专业课和全校相关选修课教学计划的审定、修订与执行过程的管理与督查,完善教学文件。

6.主持学院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会议,解决学院学科建设、教学建设重大问题。

7.制定学院科研工作管理相关政策,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加强纵向课题的申报工作和横向课题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负责学院相关学科硕士点建设、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

8.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对学院教师的晋升、选拔、引进、使用和管理(包括业务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积极做好教师使用有关工作。

9.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加强对学院教职工的管理和考核,组织好本单位评优评奖工作;负责落实并督查学院的财、物和档案的管理工作。

10.协助做好学院的招生工作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11.加强对外交流,扩大影响,促进学院发展。

12.承担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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