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为进一步全面加强和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落实资产使用管理主体责任,根据《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皖教财〔2018〕12号)及《安徽工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国字〔2021〕16号)文件要求,依据2024年新上线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安徽工程大学智慧资产管理平台)工作,现就开展2024年固定资产盘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盘点目标进一步加强资产使用管理,以此次盘点为契机,各单位应对资产占有、使用、管理情况进一步清理和盘点,严格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全面检视和规范资产日常管理行为,严格执行各项资产管理制度,按照资产管理流程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二、盘点范围本次资产盘点对象范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经入账在库的国有固定资产。三、工作安排(一)盘点准备阶段(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2日)国资处组织结合新上线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召开资产管理员培训会。各单位提前做好资产盘点相关准备工作。(二)单位自查阶段(2024年6月3日——2024年9月10日)1. 教职工依据新上线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