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交通安全法规条例,即日起对校内车辆超速、违停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机动车1.在校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含各种燃油摩托车)应按照规定的速度行驶,即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2.校园内机动车时速超过20公里不足30公里的,给予预警提醒。3.校园内机动车时速超过30公里(含30公里)不到50公里的,第一次给予警告提醒;第二次向车主所在单位通报;第三次在校园网公布;三次以上的,在作出上述处理基础上,禁止该车辆进入校园1个月。4.校园内机动车时速超过50公里(含50公里)以上的,向车主所在单位通报并在校园网公布,同时禁止该车辆进入校园3个月。5.校外车辆在校园内超速,时速超过20公里不足30公里的给予警告提醒;时速超过30公里(含30公里)的,记入黑名单,禁止该车辆进入校园。6.机动车应在划定的停车位停放,严禁随意乱停乱放。车辆在校园内违停,第一次给予警告提醒;第二次向车主所在单位通报并在校园网公布;三次及以上的,禁止该车辆进入校园3个月。7.校外车辆在校园内违停的,记入黑名单,禁止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