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2026年修订)

为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完善本科生导师制管理模式,发挥学生培养中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提升学院办学水平,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及学校2026年3月发布的《关于开展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修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院长、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

 员:院本科生所在系主任、院教学督导组组长、教学秘书、科研秘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协调与落实。教学秘书兼办公室主任。

二、本科生导师的任职要求和职责

(一)任职要求

1.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2.传播优秀文化。弘扬教育家精神,恪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乐教爱生,胸怀天下,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3.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关心关爱学生,愿意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4.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严以律己,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守学术规范,反对学术不端。

5.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

6.本科生导师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且师德师风表现好。

三、本科生导师的主要工作职责

1.思想教育引领。提高政治引领力,协助辅导员帮助学生明确理想信念科学内涵,教育学生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把脉大学生思想现状、认知方式和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教育活动。

2.学业发展规划。结合学生兴趣及个人特点等,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长目标,指导学生做好学业发展规划,并持续督促学生实施规划。

3.专业学习指导。帮助学生了解所学专业,引导学生巩固专业思想,培养学生勤奋刻苦积极向上的学习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让学生充分了解本专业及相关行业发展状况;指导学生合理选方向、选模式、选课程、选进程、选教师等,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并有效实施。

4.创新活动指导。引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科学研究训练、学科与技能竞赛、运动训练等实践活动;鼓励学生进课题、进实验室、进团队、进赛事、进企业,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

四、本科生导师的聘任管理

1.本科生导师的聘任管理工作由学院负责。学院根据总体要求和学科特点,制定本(修订)本科生导师制具体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2.本科生导师配置。学院按历届本科专业情况配置本科生导师,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导师登记表》(附件1供参考),原则上本科生导师任期按专业学制聘任,保证指导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可形成导师组。

3.本科生导师培训。学院对聘任导师进行相关培训;结合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等活动,组织优秀本科生导师开展交流分享和展示典型经验。

4.本科生导生配备。学院根据自身情况选聘成绩拔尖、善于沟通的高年级学生担任导生,协助本科生导师开展指导工作,帮助同学解决生活及学习困惑,以朋辈教育营造学习氛围,在帮助中进步,在思考中成长。本科生导生的管理参照《安徽工程大学学长导员管理办法》执行。

5.过程指导记录。本科生导师对学生指导后应认真填写指导过程情况(附件2),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注重实效;原则上采取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与学生见面交流,每学期集中指导不少于2次,对有特殊学业需求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指导和帮扶;必要时可根据需要与辅导员、学生家长保持沟通。

6.本科生导师考核及其结果应用。学院对本科生导师工作每学年考核一次(附件2),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原则上与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同步,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考核结果与本科生导师聘任、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量酬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选拔、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教学骨干评选等挂钩。符合任职要求的教师都有义务担任本科生导师,原则上,教师连续2学年不接受学院本科生导师安排,其教学质量考核不能参评优秀等次;考核不合格或不能履行导师职责的教师,取消其下一轮本科生导师资格。

7.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每学年,学院向学校推荐1至2名优秀本科生导师,由学校颁发“优秀本科生导师”证书。

8.本科生导师工作量核算。按照学校文件精神,本科生导师工作量纳入学院当年本科教学工作量奖励核拨范畴,并纳入教学课时。

五、对学生的要求

1.尊重本科生导师,主动与本科生导师联系,寻求本科生导师的指导和帮助,要客观、公正地对本科生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

2.每学期开学初与本科生导师联系,汇报自己学业等情况,并根据本科生导师的意见制定自己学业发展规划(附件1)和个性化培养方案,合理安排学习等。

3.积极参与本科生导师要求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要自觉遵守有关管理制度,需认真、踏实、多思、多问,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与创新思维。

六、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

1.每学年考核一次。

2.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导师聘任期间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导师为人师表的表率作用以及人格品行等。

能:主要考核导师指导学生的能力和水平。

勤:主要考核导师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绩:主要考核导师的工作效果。

3.考核程序

由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测评(20%)

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平时掌握情况进行打分。

2)学生测评(50%)

学工系统组织学生从导师的工作态度、指导时间、指导效果等方面进行测评,测评成绩为各个学生测评分数的平均分值。

3)指导过程记录考核 (30%)

院督导组根据导师记载的学生指导记录,对导师记录的指导内容、时间、地点、人数等进行审核,对于一学年少于6次指导记录或弄虚作假者,此项以零分记载。

3.考核等级确定

考核等级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测评分值60分及以上,定为合格;测评分值低于60分,定为不合格。同时结合学校评优要求推选优秀本科生导师。

4.工作量认定

导师的工作量和工作业绩原则上按学校规定执行,学院可以根据导师指导工作的考核情况作适当调整。考核不合格的,将扣发导师工作量。

5. 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教学质量考核、先进个人评选、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等的参考依据。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得参加年度评优评先活动、且当年教学质量考核不能评定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本实施办法从印发之日执行,由体育学院负责解释。原《体育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1.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导师登记表.docx

附件2.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