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发布者:李德才发布时间:2025-04-03浏览次数:11

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以及《安徽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时间

第一次开通调剂系统时间为2025年4月8日,视学院完成指标计划情况确定调剂系统开关时间。考生请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报名。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收到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二、调剂复试形式:调剂考生采取线下复试。

三、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

4.我校只接收初试统考外国语为英语的调剂考生。

5.满足教育部规定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6.接受调剂的专业: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类型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术学位

四、调剂程序

学院依据调剂要求对调剂考生进行初审,研究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放入复试备选库后再次审查,并给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被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不按时接受通知的,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五、调剂复试时间

1.考生资格审查时间:4月10日 8:30-9:15

2.专业笔试时间:4月10日9:30;地点:图书综合楼1513

3.综合面试时间:4月10日 14:30;地点:图书综合楼1513

六、调剂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总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60%。笔试科目见《安徽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成绩占综合面试成绩的10%,综合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

(3)同等学力调剂考生加试科目见《安徽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凡有一门科目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七、调剂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八、录取原则

 1.从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若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空缺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2.考生总成绩并列时,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初试成绩并列,则依次录取初试公共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初试成绩和初试公共课成绩均并列,则依次录取综合面试考核得分高的考生。

3.复试综合面试成绩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九、其他

1.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现场复试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以下为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其中思想政治审查表、《诚信复试承诺书》收取原件,其他材料查验原件并收取复印件,请务必提前按以下顺序整理好,具体如下:

(1)考生初试准考证(可在研招网下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备注好紧急联系方式)。

(3)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如学生证遗失可提供在校生证明);往届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可不提供)。

(4)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结论:其中应届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并在空白处写下以下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2025年安徽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保证网报信息及所提供的成绩证明真实有效,并保证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结尾处签名和日期)”。

(5)大学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6)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需加盖公章)。

(7)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学院督查组统一受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3.本办法与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本办法由安徽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