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助〔2024〕14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是符合推荐条件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均可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推荐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均按学年评审,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二、推荐条件(一)国家奖学金的推荐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籍在册本科学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023-2024学年获得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5.学习成绩优异,2023-2024学年所修课程(含公选课,不含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