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金汇发展教育基金会“金汇奖学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金汇函〔2022〕1号)文件精神,经安徽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同意,安徽省金汇发展教育基金会在我校设立“金汇奖学金”资助项目,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切实为新时期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贡献力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安徽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安徽省金汇发展教育基金会“金汇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1.资助名额:25人。
2.资助标准:每人8000元。
三、名额分配
各学院可推选名额如下:学生总数在2500人以上的学院可推荐学生(含研究生)3人;学生总数1400-2500人之间的学院可推荐学生(含研究生)2人;学生总数1400人以下的学院可推荐学生(含研究生)1人。
学 院 | 分配名额(人) |
机械工程学院 | 3 |
人工智能学院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电气工程学院 | 3 |
纺织服装学院 | 1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1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 |
艺术学院 | 2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2 |
数理与金融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体育学院 | 1 |
建筑工程学院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总计 | 25 |
四、资助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3.符合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经学院排查核实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一年级学生本科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研究生在本科阶段获国家奖学金、校特等、校一等奖学金、A类赛事省级一等奖(排名第1以上)、获国家级荣誉(排名第1)任意1项且均一志愿录取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科目、无补考,当学年学习成绩在班级位于前1/3。且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中位于前1/3,在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位于前三名。
五、申请和评审
1.11月8日前,各学院等额推荐金汇奖学金学生推荐名单,同时报送以下材料:《2022年金汇奖学金申请批准表》(纸质版,附件1)、《2022年金汇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附件2)。材料送至A座1003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287130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14860067@qq.com。
2.11月8日后,基金会秘书处汇总,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名单报基金会理事会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安徽省金汇发展教育基金会报送推荐材料。
六、相关要求
1.“金汇奖学金”项目由基金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会同学生处、研究生部、财务处组织实施。
2.当年享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再重复推荐。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选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推选结果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基金会秘书处。
附 件:
附件1: 2022年“金汇奖学金”申请批准表.docx
附件2:金汇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docx
安徽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安徽工程大学学生处
安徽工程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