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安徽省教育厅召开了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工作培训会议,自此,我校教职工工资调整工作正式拉开序幕。会后,人事处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意见》精神,向学校领导汇报了工作任务和有关问题。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调标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同时要求人事处按质按量及时兑现教职工待遇。
根据文件规定,此次调标从2014年10月起执行,2015年7月兑现新工资标准。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水平相应减少,减少标准参照芜湖市当地标准。同时按本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之和的12%预扣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按照省文件标准增加离退休费。
此次调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细,特别是2014年10月以后岗位、薪级等发生变动的人员,都要按照工资变动情况分段计算。人事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咨询,与兄弟院校沟通交流,在不影响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加班加点仔细核算,并将核算结果及时反馈给每位教职工。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最终保证了工资调整与补发金额于7月顺利发放到教职工个人账户,后续的社保及工资调整工作将待有关办法出台后加以跟进。
至此,我校教职工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标准调整及补发工作顺利完成。
(文:黄艳婷;审核:周晓宏;编辑:孙琳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