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校第十七届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4〕80号)精神,人文学院认真组织开展教学优秀奖的评选推荐工作。在教师自愿申请、各系推荐的基础上,各候选人在录播教室进行公开教学,学院组织全体教师及部分学生进行教学观摩。最后,由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专家组根据申请人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考核,按照考核分值高低产生学院第十七届教学优秀奖候选人,评选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
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教学优秀奖的评选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于提升我院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文:汪晓宇;图:周伟;审核:伊长文、刘军;编辑:张礼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