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学校召开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教师代表座谈会,思政部、人文学院、管理工程学院等单位负责人和部分教师代表,组织部、宣传部、发规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校党委书记陈其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苏国红主持。
与会教师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是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期待、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一次历史性跨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思政部党总支书记李卫华教授在座谈会上谈到,四中全会对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作出了明确的、理直气壮的回答,首次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新命题,这标志着我们党对法治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他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出发谈到,《决定》澄清了我们对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的模糊思想认识。结合思政部在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中要做的工作,他说思政部的老师要带头学深、学透、讲透全会精神,要开展好集体备课、专题讨论,为全会精神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做足功课。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汪张林教授从《决定》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丰富和发展,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的丰富发展,谈了对《决定》重要性和意义的理解。他还说对《决定》要全面准确深刻的把握,理清其内在的逻辑关系。在谈到如何依法治校时,他建议学校一是要“科学立法”,二是要加强干部、教师、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形成法制思维。
人文学院法学专业老师汪晓宇从如何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对大学生的法治观念的教育,让法律知识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谈了自己的看法。管理工程学院辅导员赵静云说作为当代的高校青年教师,不仅要确保个人思想与全会精神保持一致,还要把全会精神融入教学工作中,引领学生真正理解法治、接纳法治、认同法治。人文学院法律系主任杜蓓蕾老师主要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方面结合自己专业谈了学习《决定》的体会。思政部徐东辉老师说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特色,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与依法治国相统一,从而达到善治和良治。《决定》还确定了国家宪法日,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思政部王效老师着重从主体与路径的关系谈了他对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之间关系。他认为党的领导是核心,法治是方式,善治是效果。
发规处处长曹安照、学生处副处长胡家增和人文学院党委副书记章靖平也分别先后发言,交流了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体会。
党委书记陈其工在座谈会上也交流了自己的学习心得。他首先肯定了与会教师结合自身专业从不同角度发表的富有见地的观点。他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一次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会议。《决定》深刻阐述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就如当年邓小平同志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开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样,这次全会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结合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的重大理论创新。他还说,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其内在的自身驱动力,而依法治国是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难度更大。当下人们的维权意识在不断提升,但守法意识还相当薄弱,因此中国的法治建设还在路上。具体到我们学校,如何提升全员的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如何依法治校,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都应该思考这个问题,要结合学校的实际开展学习,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思考、带头学习,探索依法治校的途径。学校出台的各项政策,要做到于法有据。学校的各项工作,要坚持用制度说话,要在全校倡导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
苏国红最后就在全校范围内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文件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决定》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原则。对一些主要论述要深入研究学习,对一些热点和困惑要进行梳理,做深入研究;二是要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法学等专业课的教学抓好教师的学习、集体备课等环节,开展相应的研讨,作出具体安排,切实推进全会精神进课堂、进头脑。党校教育、学生的主题班会等也要结合全会精神开展,要做到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全覆盖;三是宣传部要拿出全校的学习安排意见,组织专家、相关学科老师成立宣讲团,在师生中宣讲,推进学习的深入;四是学校办公室要制订相关贯彻意见,推进大学章程的依法制订。同时要牵头做好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梳理,做到有法可依,积极推进依法治校、治学、治教,将学校建设成为全民守法的示范区。
(文:胡承功;预审:孙浩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