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下午,建筑工程学院党委中心组召开本学期第二次学习会,院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参会,学习会由院党委书记徐达奇主持。
徐达奇带领大家首先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主要精神,随后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重点学习。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了具体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徐达奇要求与会人员会后还要进一步加强对两个中央重要文件的学习,强化对依法治国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精髓的理解,要求各系部和支部书记要进行广泛地学习和宣传。
(文:董芬;审核:徐达奇;编辑:张礼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