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杨会勇发布时间:2026-03-27浏览次数:10

根据《安徽工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等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工作流程,监督、指导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及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类型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招生总数

其中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数

055101

全日制专业学位

英语笔译

22

0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我院第一志愿复试方式为线下复试。

(二)复试分数线与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情况,按照差额复试比例要求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以我院发布的具体复试名单为准。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工作前,学院对考生相关资料进行严格核查,具体见我校研究生部官网发布的《安徽工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须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初试准考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相关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如遗失可凭就读院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替代);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自愿提供;

4.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并在证明空白处手写签署以下承诺(需亲笔签名并标注日期):本人已认真阅读2026年安徽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保证网报信息及所提供的成绩证明真实有效,并保证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5.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6.思想政治审查表:《安徽工程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其中调剂考生可使用原报考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审查表;

7.《安徽工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需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我院网上通知。

3)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内容

按照学校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拟定,在学校给定的框架下可以明确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分值。

复试科目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

类型

复试科目

055101

英语笔译

专硕

英语综合能力与翻译水平测试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如无此类情况,请自行删减)

英语笔译

加试科目

《基础英语》和《英语写作》

参考书目

不指定

(五)复试组织

1.报到及资格审查

考生于32816:00-17:00直接到校本部9号楼206教室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考生提交材料后,由学院现场对原件进行核验并收取复印件,以备后查。

2.复试日程安排

外国语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日程安排

流程

时间安排

地点安排

具体事项

1.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前见学院官网公告

2.报到及资格审查

32816:00-17:00

校本部9号楼206教室

 

3.专业笔试

3299:00-11:00

校本部5号教学楼

 

4.同等学力加试

32919:00-22:00

校本部9号楼102教室

 

5.复试考核

32914:40-18:00

校本部9号楼404507教室

 

6.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7.复试结果公示

见学院官网公告

8.拟录取

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四、录取工作

(一)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成绩计算严格按照以上公式执行。因学院面试同一专业分两组组开展,故在计算面试成绩时根据各面试组考生的组内平均分与组间平均分之差,对组间偏差进行校正,消除组间偏差。组间差公式如下:





(二)政策性加分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其政策性加分计入初试成绩总分。

(三)录取办法

1.先从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录取结束后,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录取;若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空缺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生源仍然不足,则调整招生计划,不接受考生破格复试。

2.考生总成绩并列时,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初试成绩并列,则依次录取初试公共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初试成绩和初试公共课成绩均并列,则依次录取综合面试考核得分高的考生。

3.同一专业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录取。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人员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合格,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外;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合格;思想政治与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六、其他

1.后续有关复试、录取、调剂工作的通知,敬请关注我院网站学院公告专栏。

2.请考生在复试期间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本人,否则后果自负。

3.复试及录取工作期间,我院咨询及申诉渠道:电话0553-2871250,电子邮箱1192885092@qq.com

4.本办法由我院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