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纺织服装学院关于选任系部(所)负责人的工作方案

发布者:孙妍妍发布时间:2021-06-22浏览次数:646

为加强学院系部(所)班子建设,参照《安徽工程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有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优化学院内部治理体系,激发办学活力,为学院“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公道正派、注重实绩、师生公认,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持民主集中制。

三、选任岗位

1.纺织工程系主任1名、副主任2

2.服装系主任1名、副主任2

3.轻化工程系主任1名、副主任1

4. 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1

5. 纺织服装研究所所长(副所长)1

四、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原则,讲政治,讲大局

2.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富有进取心和开拓精神,能集思广益,善于团结同志,发挥集体作用。

3.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治学严谨,熟悉专业背景,了解专业发展动态,有宽阔的专业视野。

5.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6.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李敬华  李长龙

副组长:孙宏义

 员:袁惠芬  徐珍珍  谢艳霞  郭文静  孙妍妍

六、工作程序

(一)动议

根据学院系部(所)负责人岗位空缺现状,研究学院选任系部(所)负责人工作建议,报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启动干部动议。

(二)制定方案、公布岗位

参照《安徽工程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研究提出初步工作方案,提交学院党委会会议审定,并在学院网站上发布公告。

(三)接受个人报名及组织推荐,进行资格审查。

(四)民主推荐

在全院教职工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

(五)组织考察

在学院网站上发布考察公告,实行等额考察。按照知晓度、关联度和代表性的原则在院内进行考察,全面听取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过程中,书面征求学院纪委意见。

(六)讨论决定

学院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各岗位的拟任人选。

(七)公示

对拟任人选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学院下发文件,报学校组织部、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办理任职手续,并做好工作交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选任相关工作。

(二)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公平公正,集体研究决策。

(三)严守纪律,接受监督,学院纪委全程参与。


自荐表.doc

 

               纺织服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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