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办法(2024年修订)》(校教字〔2024〕35号,以下简称《转专业办法》)规定,现开展校内转专业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规定
1.报名对象:2025级、2024级在校本科生。
2.学生本人高考类别需与申请转入的专业高考类别相同(高考类别指:普通类、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等不同类别)。学生身体条件应符合转入专业体检标准或相关要求。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转专业办法》中的有关要求。
4.2025级学生,当年录取总分处于我校在该省本批次同科类前10%,且符合《转专业办法》第三条所列条件的学生,在高考同批次专业中可自主选择专业一次。
5.2024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由转入学院结合考核情况及学生意愿确定转专业后年级。
满足以上1、2、3条的学生申请转专业需参加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组织的考核。
二、工作安排
1.各学院发布细则
时间节点:2026年1月5日前
工作任务:各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制定2026年本学院转专业考核办法与实施细则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请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及时关注。
2.学生准备
时间节点:2026年1月6日—2026年3月1日
工作任务:学生根据自身学业规划确认是否申请转专业,准备考核;各学院做好咨询回复工作。
3.学生申请
时间节点: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4日
工作任务:
(1)符合校内转专业条件且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向所属学院提交《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各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见附件1。
(2)符合报名基本条件,且当年录取总分处于我校在该省本批次同科类前10%的2025级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与其他转专业学生同期申请,转专业申请表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将符合条件学生名单反馈学院并通知学生。
(3)逾期不再受理转专业报名,报名申请提交后不再接受专业变更申请。
4.学院审核
时间节点: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8日
工作任务:
(1)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转专业资格初审,签署意见。
(2)由转出专业所在学院将《2026年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和《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同时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
5.转专业报名资格复核
时间节点: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1日
工作任务:
(1)教务处汇总、复核学生报名信息。
(2)教务处确认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通知学生本人及转入、转出学院,合格名单在校内公示。
(3)教务处分发报名信息给各转入学院。
6.考核
时间节点:2026年3月12日—2026年3月22日
工作任务:
(1)各学院转专业考核工作通知应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并通知到相关学生,要求学生及时关注并参加考核。
(2)各学院组织转专业考核,而后将考核结果于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依据考核结果排名,人数应不多于公布的接收计划数)。
7.试读与课程衔接
时间节点:2026年3月23日—2026年4月3日
工作任务:
(1)学生进入新专业以旁听身份进行为期两周的试读。
(2)各转入学院组织专门活动指导转专业学生做好课程衔接相关工作。
(3)转专业学生选、退课。
8.行文与学籍变更
时间节点:2026年4月3日以后
工作任务:教务处汇总审核,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报学校审批与行文;办理学籍变更。
三、有关注意事项
1.学生应做好自身的学业规划,慎重选择转专业。学校另开设辅修专业、微专业、企业冠名班,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各学院应加强教学与学工联动,进一步做好学生的专业认知引导,帮助学生加深专业理解。
2.转专业考核工作应保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参照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工作规定》做好试卷印制及管理、考试时间与考场安排、考试组织、评卷等工作。各个环节应当严格管理,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3.末位同分的,按照各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具体规定进行选录;若学院未做具体规定,则优先接收笔试成绩高的学生;若仍相同,则由学院安排加试,加试的具体办法由学院制定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4.通过考核的学生放弃转专业资格,名额不再递补。
5.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6.有意愿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仍须参加原专业本学期的所有课程考核(含下学期初补缓考),所有成绩如实记录。
7.转专业工作将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初正式启动,相关工作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附件1:2026年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汇总表.pdf
附件2:2026年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xlsx
附件3: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