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追缴水电费用 依法维护学校权益
发布时间: 2017-12-15 浏览次数: 466

12月12日,总务处追缴一笔近20万元的电费,有效维护学校利益。

11月底,总务处组织相关科室对校园教学、办公等场所用电设备检查时,意外发现部分区域建设了用电通讯设备,且部分设备没有安装计量表具,随后组织人员全面清查学校各楼宇的通讯设备用电情况。

经查,在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等场所,发现并统计到241个通讯设备建设点。其中184个设备点安装计量器具,12块表具明显计量失准,57处设备没有计量,共查抄电度175206度,可以追补192726.6元。

总务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安徽工程大学水电管理暂行办法》,按规追缴水电费用,依法维护学校权益。发出三份电费追补函,依法依规追缴已产生的电费;对没有进行表具计量的设备,进行断电处理,停止违法行为,同时根据国家《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一条,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罚款;对现有表具进行校验,对损坏电表进行更换,做好电费追缴。

依据《安徽工程大学水电管理暂行办法》,凡使用学校水电的校内外单位和个人,所用水电一律装表计量,按规定的价格标准缴费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水电管理职能部门允许私自用电都属于违规,是盗电行为,应受严肃处理,除作停水停电处理,还需做经济处罚。

依法用电,按时缴纳电费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任何违规用水用电行为,必将受到法规的制裁。欢迎师生监督举报违规违法用水用电行为,让我们携手维护学校利益。

                                                             (文:高潮;审核:胡章文;编辑:徐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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