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既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又是第十八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宪法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帮助学生树立“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人文学院法学教工党支部和校法律协会的成员组织法学专业、法学辅修专业以及其它专业的部分学生参与,于12月4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在汪晓宇老师和张雷老师的带领下,法学17、18级和法学辅修专业的50余名学生赴镜湖区人民法院参加宪法日开放活动。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和介绍下,学生们参观了立案庭、执行指挥中心等场所,并在1号法庭旁听了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审判。中午11点半至12点半,法律协会的部分同学在三食堂门口进行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师生员工宣传宪法、预防违法犯罪等法律知识,并邀请法学系教师现场为同学们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帮助。晚上7点,在5教508教室,法学教工党支部王存胜、鲍雨和张雷等老师分别以“宪法的地位”“宪法文本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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