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进一步营造学校良好运动氛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提升我校育人工作成效,经研究,决定举办安徽工程大学第三届体质测试运动会。
一、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安徽工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协办单位:学生处、教务处、校团委
承办单位:体育学院
二、比赛日期、地点
(一)时间:2025年5月11日(星期天)
(二)地点:校本部第一田径场、体测大厅
三、比赛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50米跑。
四、参赛单位
以学院为单位组队,不得跨学院报名参赛。
五、参赛办法及报名规定
(一)凡属本校在籍2022级、2023级、2024级本科生(不含专升本),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不分性别及年级组别(注:有慢性疾病、隐性疾病、心脏病者不得参加)。
(二)参赛人数
1. 非体育学院:各学院参赛人数按照实际在校本科生数的5%推算(四舍五入)。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9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2)、电气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136)、纺织服装学院(32)、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3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36)、经济与管理学院(56)、设计学院(61)、计算机与信息学院(73)、数理与金融学院(38)、人文学院(34)、外国语学院(20)、建筑工程学院(31)、人工智能学院(55)。每个学院可报10名以内替补队员。
2. 体育学院:全院在籍2022级、2023级、2024级本科生均需参加。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校园卡并经裁判员检验后方可参加比赛,杜绝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核实,立即取消成绩,同时取消该学院其他奖项评比资格。
(四)各学院可报领队1人(学院分管书记),教练1人(附联系方式)。
六、竞赛与计分办法
(一)竞赛办法
采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仪器进行测试,成绩录入系统后分数自动生成。各项目比赛的测试规则、评分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相应规定执行。比赛中不遵守规定者,将被判为犯规,取消该项比赛资格,该项成绩以零分计。
(二)竞赛要求
3. 各学院具体比赛时间将于赛前教练员联席会抽签决定。所有项目赛前均需检录,由工作人员带领,在该项目比赛时间前20分钟至检录处整队,三次点名不到者,视为弃权,该队员此项以零分计。
4. 所有参赛人员比赛前需至校医院进行体检,身体健康、符合比赛要求者方可报名参加比赛,体检安排将于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5. 所有比赛项目每名运动员可以连续进行2次比赛,取最好成绩计分。比赛机会用完,因失误、受伤等因素未获得成绩者,以零分计。
6. 比赛中如需更换队员,更换队员必须为报名表中所列的替补队员。且该队员需重新进行被替换队员已经完成的所有项目,该学院成绩也必须重新计算。
(三)计分办法
1. 个人总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执行,总分90分(含标准分80分,附加分10分)。
2. 团体总分=该学院所有参赛队员得分总和/该学院应参赛总人数。如总分相等,以该学院个人总分最优成绩排名,最优成绩高者排名居前;如最优成绩相同,应以次优成绩判定;如次优成绩仍相等,则以第三优成绩判定,以此类推。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个人奖:凡个人比赛总成绩达到72分及以上者均颁发体测优秀证书,并奖励学时。
(二)对团体总分前八名的单位颁发奖杯。
(三)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八、报名
(一)各学院代表队于5月8日下午15:00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报名表(见附件)扫描版和电子版(二者缺一不可)发送至邮箱:543015572@qq.com,联系人:闫老师,15056468187,逾期不报,按自动弃权论。
(二)请按报名表格式规范填写,姓名、性别、学号需填写清楚。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赛事监督、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统一选派。
十、其他
(一)如遇阴雨天气需更改比赛时间,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二)参加本届体质测试运动会的学生,成绩可直接计为2025年度体质测试成绩,在2025年我校体测中,除耐力跑(800/1000米)项目外,其他已获得比赛成绩的项目可免于测试。如对成绩不满意,可在本班正常体测时补测、重测部分或全部项目。
(三)各学院如需本院2024年度体测成绩结果,可与闫林老师联系(15056468187)。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则解释权属体育学院。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