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和《安徽工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顺利完成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决定对本科教育教育审核评估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标
对标高质量完成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围绕工作作风、任务落实、纪律规矩等开展督查,保证评建工作顺利完成,本科教育教学水平持续提升。
二、督查内容
紧扣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围绕学习推进、全面自评、自评检查、线上评估、专家进校、整改提高6个阶段中的工作重点开展督查。
1.对各工作组、各教学单位的自评自建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全程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对审核评估重点工作推进不力、重要时间节点未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3.对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在审核评估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行督促检查。
三、督查方式
(一)常态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
1.常态督查。由二级纪委牵头负责。各二级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带头强化监督,全程加强对所在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反馈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切实运用“四种形态”,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本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2.专项督查。由纪委办公室牵头负责。纪委办公室会同组织部、巡察办、发规处等部门组成4个专项督查组,通过实地走访、随机抽查、调阅资料等方式,深入各二级学院、相关工作组,围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中心环节和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并向学校进行专题汇报。
(二)选树典型与问责处理相结合
1.选树典型。注重发现先进典型,及时宣传事迹、通报表扬。通报表扬情况将列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奖的重要参考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2.问责处置。对工作推动不力的进行谈话提醒,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追责问责。
四、督查时间
本次督查与审核评估工作同步进行。
五、工作要求
1.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统筹谋划。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对接新时代教育评价、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求,既是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检验,也是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机遇,要充分认识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督促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找问题、从“实”记录问题,从“准”分析问题,从“细”反馈问题,督促推动各责任单位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确保学校顺利完成本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3.坚持效果导向,切实为基层减负。深入学习贯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不干预、不影响、不增负担、不降标准”的原则,与其他重点督查检查考核任务统筹合并进行。
纪委办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