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5〕2号)已发布,2025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申请工作已全面启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科学基金网络申报系统在2025年1月15日后开放。为避免后期拥堵而影响申报,建议申请人尽早登录填报。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原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5.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7.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8.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9.各学院及申请人应确保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
10.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学院应加强把关,做好项目的审核工作。
三、申报时间节点及材料提交方式。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2.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
3.我校申报各节点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 工作安排 |
1月15日-2月27日 | 申报人开展项目申请书填报工作 |
2月27日 | 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28日科技处全部退回后可继续修改) |
3月1日-5日 | 二级学院组织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
3月6日
| 申请人下载打印PDF版本1式1份,应保证纸质申请书内容与电子版一致(附件不包括代表作,但包括上传后的导师同意函、专家推荐信等),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 |
3月7日-10日 | 科技处组织第二轮审查 |
3月11日-12日 | 各学院在系统逐项审核并提交申请书 |
3月13日-20日 | 科技处对通过学院审核的项目逐项推荐 |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2.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五、咨询与联系方式
1.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 62328591 | |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 62317474 | |
财务咨询 | 62325245 62327225 62329112 62325342 62328485 | |
各类型 |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专项项目等 | 62325562 62327018 62326978 62329336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 62329133 62325932 62328046 62328623 | |
联合基金项目 | 62328041 62329897 | |
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 62327230 62327008 | |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 62327001 62329034 |
2. 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 62326911 | 化学科学部 | 62326906 |
生命科学部 | 62326916 | 地球科学部 | 62327157 |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 62326887 | 信息科学部 | 62328236 |
管理科学部 | 62326898 | 医学科学部 | 62328991 62328941 |
交叉科学部 | 62325654 | 办公室 | 62327087 |
国际科研资助部 | 62329034 | 计划局 | 62328042 62326980 |
政策局 | 62327006 | 财务局 | 62325342 |
国际合作局 | 62327001 |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 62325544 |
机关服务中心 | 62328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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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nsfc.gov.cn
2025年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qy/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grants.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放获取仓储平台:https://kd.nsfc.cn/oar
请严格按照我校申报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科学基金网络系统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直接在国家基金信息系统中在线咨询技术支持。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自然科学管理科。
联系人:陈静,罗佩蓉 联系电话:2871241
附件:1.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5〕2号).docx
科技处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