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决定,撤销安徽工程大学创意产业研究院。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个人、单位不得以“安徽工程大学创意产业研究院”名义开展或参与活动,任何以“安徽工程大学创意产业研究院”名义开展或参与的活动均与安徽工程大学无关,且属于侵害学校合法权利的行为,学校也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违法责任。
特此公告。
安徽工程大学
2024年4月3日
来源: 安徽工程大学 审核人: 林煦东 发布者: 何志军 发布时间: 2024-04-25 浏览次数: 4827
经学校研究决定,撤销安徽工程大学创意产业研究院。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个人、单位不得以“安徽工程大学创意产业研究院”名义开展或参与活动,任何以“安徽工程大学创意产业研究院”名义开展或参与的活动均与安徽工程大学无关,且属于侵害学校合法权利的行为,学校也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违法责任。
特此公告。
安徽工程大学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