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检察院《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和《安徽工程大学关于在全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的通知》安排,7月19日上午,学校组织了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上的科级干部计近70人,前往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xml:namespace>该案被告是1989年出生,大学毕业后刚走上岗位的年轻人,担任建筑工程方面的安全监督员。控方认为被告在履职期间,没有履行、没有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安全事故发生并造成2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根据《刑法》有关条款,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控辩双方当庭就有关认定问题进行了激烈的法律辩论,使前往旁听庭审的学校干部受到了深刻的法律教育,使不少同志引起心灵震撼。
庭审结束后,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汪奇燕结合学校的实际工作说到,该案是一个“安全案件”,我们学校也涉及学生的安全问题。在校生的安全防护和教育、毕业生离校前的醉酒、实习生的交通和生产安全等;涉及平时的教学和科研安全,如工程训练中心的安全操作规范、实验室易燃易爆品的操作与管理等;涉及建筑和交通方面的安全,目前学校在快速发展中的建筑项目多、体量大且过去发生这方面的事故,更要在“质量终身负责”中注重安全隐患的排除和处理。该案更是一个“职务案件”,公诉人不因为被告年纪轻、刚毕业、权利小、没有受贿等放弃刑事追究,只要没有履行职责或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都要依法追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我们参加庭审的同志都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明确工作职责、做好责任分解、经常督促检查、时时对照履责,防止犯错甚至犯罪。该案还是一个“责任案件”,工作中虽没有主观故意,但造成严重后果,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倒查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形成责任链条。因此,在工作中要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不但要以身作则,还要在分管的工作中,教育、督查、管理好工作人员,确保一方平安稳定,促进学校弯道超车、快速发展。
本次旁听庭审活动,受到鸠江区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和精心安排,庭审结束后,就地参观了鸠江区法院的廉政文化建设,听取了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胡玉洁关于法院基本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和我校人文学院共建活动推进情况等方面的介绍。副院长张朝阳全程陪同并及时讲解和回答了大家提出的问题,使参加者收获颇丰、教育颇深,对我校今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文/图:朱洪浪;审核:朱成全;编辑:查桂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