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学习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推进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和《安徽工程大学2026-2027年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标及项目指南
本次校级项目共设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建设、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实践教学平台、产教融合平台、教学成果奖等八大类23个子类别,项目指南及申报指标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
二、申报要求
1.各类项目应围绕育人成效目标导向,以及学科专业内涵建设与发展,结合前期工作基础,科学论证,有针对性地申报。各单位推荐同一个类别的项目超过2项的均需排序。
2.本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请先查阅本人省级和校级在研项目情况,具体参见校级质量工程系统中本人项目状态为“中检待提交”“验收待提交”的项目,除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指教学研究项目、教学研究项目(课程思政专项)、教学研究项目(“四新”专项)、教学研究项目(招标项目)、“名师进中学”高中高校一体化共建项目等)外,其他一般视为集体项目。特殊情况,省级“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在本次申报中视为在研集体项目。
已主持2项及以上在研省级/校级集体项目的第一主持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集体项目(即附件2中,除了第五大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外有建设周期的其他类别项目);已主持1项在研集体项目的第一主持人,可申报1项集体项目;无在研集体项目,可申报2项集体项目。
已主持1个省级或校级在研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第五大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无在研教研项目,可申报1项本次第五大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其他特殊情况解释为:①在研省级/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安徽省“双特色”建设(培育)项目、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及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等项目不计入本次个人在研集体或教研项目数量。②申报本次教材建设、荣誉类(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成果奖),均不计入个人本次集体项目和教研项目申报数量。
3.本年度有延期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4.各单位应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组织申报负责人签订承诺书(包括项目内容是否属实、是否超项申报、项目团队成员师德师风情况等),承诺书由学院自行组织签订,学院留存。原则上,学院优先推荐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
5.“双肩挑”人员原则上需从业务所在学院申报,若申报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等,主要内容与教育教学管理相关的,可从机关党委或教辅党总支申报。
6.学校将对各单位推荐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将直接撤销该项目申报资格,且不予递补。
7.各学院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突出实效,提升内涵,杜绝重立项、轻建设的不良现象,促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
1.各单位按限额评议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2026年7月12日前完成校级质量工程系统推荐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2.各单位组织项目申报人于7月6日—7月12日期间在校级质量工程系统(通过学校“网上办事”搜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无需账号密码直接登录)上传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书签字盖章后扫描件及相关支撑材料,申报书模板见附件3);各单位管理员审核无误后,于7月12日前推荐至学校评审。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3.各单位于7月12日前报送项目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校级质量工程系统导出的项目汇总表(项目状态为“待学校审核”,请务必核对信息和申报书一致)和公示无异议说明(纸质版均须学院、部门盖章,一式一份,电子版和电子盖章扫描件发送至:jwc01@ahpu.edu.cn)。报送单位对校级质量工程系统中项目申报材料与项目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信息准确性、一致性、完整性负责。
附件1:2026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26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单位申报指标汇总表.xls
附件3:2026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zip
附件4:2026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