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安徽工程大学章程修正案》专家论证会
发布部门:发展规划处 发布时间:2022-06-09 浏览次数:420

本网讯 69日,学校在A座1121会议室召开《安徽工程大学章程修正案》专家论证会。会议邀请了安徽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副处长梁仁志教授、深蓝律师事务所沈慧敏律师,校内法学专家汪晓宇、曹刚果、鲍雨。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苏国红主持,学校章程修订工作专班成员参加了论证会议

会上,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处长张春介绍了《安徽工程大学章程》修订工作的背景、要求、进展情况、修改主要内容和依据等相关内容。与会人员结合整理的《安徽工程大学章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对《安徽工程大学章程》修订的内容进行了逐条讨论。

与会专家对《安徽工程大学章程修订案》中重点、难点问题逐一论证,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查了合法性并进行了风险分析。

国红充分肯定《章程》修订工作成效,对各位专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她指出,章程在学校依法治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章程修订工作要与学校办学目标以及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结合起来;章程修订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依法推进,保证章程内容的合法性,结构的完整性,逻辑关系的严密性;章程修订要面向未来,使章程修订工作成为总结经验、凝聚共识、完善治理、推动发展的过程,为引领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文:陈静;图:蔡婉婷;审核:张春、李志民;编辑:查桂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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