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大型仪器共享使用管理细则

为规范我院实验中心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安全使用、收费结算与日常考核管理,依据安徽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与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校国字〔2024〕9 号)等文件,结合体育学院实验中心运行特点,制定本细则。全院教职工、研究生、本科生及校外合作单位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适用设备范围

1. 强制共享设备:账面原值≥30 万元非涉密运动心肺、体成分、动作捕捉、康复测力、运动负荷测试等大型仪器,须面向校内各学院、校外企事业单位、中小学、专业运动队开放共享。

2. 鼓励共享设备10 万元≤原值<30 万元肌电采集、小型体能监测设备,优先保障本院课程教学、实验实训、师生科研,空余时段对外开放共享。

3. 体育学院实验中心为设备直接归口管理单位,负责仪器日常运维、用户培训、上机全程监管、共享台账登记、平台数据填报;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筹全校共享平台运维、统一收费标准、年度共享效益考核。

二、共享平台与用户权限管理

1. 统一预约渠道:全校唯一官方线上预约平台(电脑端大仪共享网站、今日校园APP 服务大厅)。除突发应急教学测试外,不接受微信、口头、线下无登记私自预约。

2. 校内师生使用权限 1)本科生、研究生须绑定导师课题组,由导师线上发起使用申请;完成仪器操作规范、人体测试安全专项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开通预约权限。 (2)课题组导师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组学生操作行为、受试者健康安全、仪器规范使用全程监管。

3. 校外用户使用权限校外企业、中小学、体育俱乐部、运动队等单位,须提前向学院提交单位资质、完整测试方案、统一受试者知情同意书及安全免责协议,经学院初审、国资处复核后开通平台账号;所有测试费用统一对公转账,严禁个人微信、现金私下结算。

4. 禁止行为 严禁转借、共用、出借预约账号;无管理员全程在场不得擅自开机、启动测试;私自动用仪器造成设备故障、数据丢失的,立即冻结全部共享使用权限;严禁私自利用学院仪器承接校外商业测试、私下收费牟利。

三、预约流程与上机管理规定

1. 预约时限:用户可提前1–7 天线上预约,完整填写测试项目、受试者人数、预估使用时长、人体测试类型(心肺负荷、肌电采集、体成分、动作捕捉、康复测力等),严格按照预约时段到场测试。仪器临时故障无法使用,由管理员统一协调改期并线上通知用户。

2. 违约处理规则1)未提前 24 小时线上取消预约、预约后无故缺席,记 1 次违约;累计 3 次违约,冻结预约权限 1 个月;年度累计 5 次及以上违约,永久限制共享预约资格。 (2)测试需延长机时,必须提前联系管理员并线上提交延时申请;未经许可超时使用,超时时段按收费标准双倍计费。

3. 上机测试硬性要求本院所有大型人体测试仪器不开放学生自主独立上机,全部测试须在实验室管理员全程在场监督下开展。(1)测试前配合管理员检查主机、传感器、电极、跑步机、测力台等配件完好性;涉及采血、有创监测、极限运动负荷测试,必须提前提交受试者知情同意书、健康筛查登记表,无材料不予开展测试。(2)严格按照标准化操作规程开展测试,如实填写《大型仪器使用登记台账》,完整记录受试者基本信息、仪器运行状态、故障情况。 (3)测试结束后清理一次性电极、擦拭仪器接触面、规整线缆配件,清理地面汗液、杂物并消毒,经管理员现场核查确认后方可离场。(4)因违规操作、野蛮使用、未遵守测试规范造成传感器、主机损坏,全部维修、配件更换费用由对应课题组或校外使用单位全额承担。

四、收费标准与经费管理

1. 分级收费标准:统一执行学校发布的大型仪器收费目录1)校内课程教学实验、纵向科研课题:执行校内优惠基准价;(2)校外单位委托测试、横向科研项目、社会有偿测试服务:执行全额对外市场价。

2. 缴费结算方式1)校内师生通过课题组科研经费校内划转、平台机时充值两种方式结算;2)校外单位对公转账至学校财务专用账户,凭正式缴费凭证提交学院管理员后方可安排测试。

3. 共享收入分配与使用仪器共享服务总收入80% 返还体育学院,经费专项用于仪器耗材采购、传感器更换、设备维修校准、管理员劳务补贴、操作安全培训;剩余 20% 由学校统筹,用于全校共享平台运维、优秀共享机组奖励发放。 学院共享经费使用须履行实验室申报、学院审批流程,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五、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 每台大型运动测试仪器固定配备专属管理员,编制标准化操作流程、人体测试安全应急预案、完整设备台账,按周期完成仪器校准、传感器标定、设备日常保养。

2. 定期组织全院师生开展仪器操作、人体试验安全培训,建立培训考核档案与持证人员名册,杜绝无培训人员独立参与测试操作。

3. 学校要求统计、公示仪器机时使用记录、校内外共享服务时长、收费明细,按时将全部运行数据上传至学校大型仪器共享平台,配合国资处季度核查、年度效益考核。

4. 测试全程监护受试者健康安全;仪器出现故障、受试者发生运动损伤、设备漏电等安全问题,立即停机终止测试,第一时间处置并上报学院实验室负责人与国资处。

5. 定期检查实验室急救箱、应急医疗物资,确保急救用品齐全、在有效期内。

六、人体测试与实验室安全管理

1. 测试前置健康筛查:凡涉及采血、高强度运动负荷、有创监测、电刺激、生物样本采集等项目,必须提前向学院实验中心报备,完整填写受试者健康登记表,排查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运动禁忌症人群,严禁开展超出仪器安全阈值的极限测试。

2. 废弃物规范处置:一次性电极、采血针、消毒棉签等医疗耗材,分类投入专用医疗废物垃圾桶,由具备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置;测试产生的汗液、水渍及时擦拭消毒,防止仪器腐蚀、漏电。生物采血样本按要求统一留存、规范销毁,严禁随意丢弃。

3. 涉密管控:涉密仪器禁止对外开放,严禁利用共享仪器采集、存储涉密人体测试数据、开展违规人体试验。

4. 卫生消杀要求:单人测试完成后即时消毒仪器接触面;多人连续测试间隔不少于10 分钟,同步开窗通风,做好消杀登记。

七、年度考核与奖惩办法

1. 学校每年围绕仪器年有效机时、校内外共享服务总量、社会服务成果、科研产出、安全管理台账开展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学院实验室年度工作考评。

2. 奖励激励:年度共享效益排名靠前的仪器机组、履职优秀管理员,学院给予专项绩效奖励;高使用率共享仪器优先申报维修、配件更换、功能升级经费。

3. 约束追责 1)仪器常年低机时、零对外共享,将限制学院新增大型测试仪器采购申报;实验室管理混乱、安全隐患逾期未整改,扣减学院年度共享分配经费。 (2)人为损毁仪器、违规开展高危人体测试引发安全事故,依据校纪校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追责,相关单位 / 个人全额承担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依规上报处理。

八、科研、服务成果标注要求

使用本院大型共享仪器完成毕业论文、期刊论文、专利、科研项目、学科竞赛成果、对外社会测试报告等,须统一规范标注:安徽工程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体育学院实验中心),相关成果统一纳入仪器共享效益考核指标。

九、附则

1. 本细则结合学校统一制度与体育学院实验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未尽事宜按照校国字〔2024〕9 号文件执行。

2. 咨询对接渠道:体育学院实验中心负责人、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3. 本细则自2026 年 3 月15日起实施,由体育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安徽工程大学体育学院

2026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