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工程大学体育学院 本科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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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本科个性化人才培养和学分制改革,规范本科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管理工作,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及《关于印发<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暂行办法> 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申请认定范围 学生因转专业、校际交流、访学、转学、年级变动、退役复学、创新创业、订单式培养以及培养方案中课程调整等原因,需要进行课程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的。 第二条转换认定类别及成绩记载 (一)转专业 1. 原专业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相同的,直接认定学分。 2. 原专业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内容基本一致的,可申请课程替代,转换认定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对应课程的学分。 3. 原专业已修其他课程学分经转入学院认可,可申请转换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学科专业交叉平台课程学分。 4. 课程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需在完成转专业手续后的新学期开学两周内办理,由学生在教务系统中申请,由学院、拟转换课程开课学院和教务处审核。成绩及学分认定仅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成绩单不作任何调整。 (二)校际交流、访学、转学 1. 学生参加学校认可的校际交流学习,可根据校际相关协议申请转换认定我校培养方案中相应平台课程的成绩与学分。对于访学或转学的学生,申请课程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时,需提供修读他校课程的教学大纲,其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学时等原则上应不低于我校相应课程。 2. 对于申请转换为通识类选修课程的成绩与学分,他校课程应符合我校通识类选修课程的相关要求。 3. 可申请单门课程之间转换或整体转换,原则上申请转换认定的总学分应不超过在他校修读的总学分。 4. 学生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课程转换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转换认定申请表》),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可认定为我校的相应课程,成绩和学分予以记载。 (三)参加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 学生选修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并通过考核,成绩直接由教务处在教务系统内记载。 符合课程替代转换的,学生填写《转换认定申请表》,经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审核,进行成绩转换及学分认定。 (四)修读研究生课程 学业优秀的学生可以修读我校或者合作院校的研究生课程,学生填写《转换认定申请表》,经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审核,课程可以认定为我校的相应课程,成绩和学分予以记载。 (五)退役复学 退役复学学生可直接申请认定体育类、军事理论及军事技能类课程的学分,课程成绩以90分(优秀)计。退役学生复学后所在学院应结合其入伍前所修读课程为其制定退役后的个性化专业培养方案。学生入伍前专业培养方案中已获得学分的课程,参照本条第(一)款转专业学生的转换认定办法,转换认定为退役后个性化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相应课程学分。学生入伍前专业培养方案中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如因转专业、课程停开等原因可不再修读,不计入毕业资格审核,但学生应补修其个性化专业培养方案中前期未修读的课程。 (六)创新创业 1. 学科与技能竞赛获奖 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获奖项目主题满足所在专业的毕业要求,方可申请转换认定正在修读或未修读的实习实训、实验和课程设计等实践类课程的成绩及学分;原则上试行于获A类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转换成绩及认定学分的标准如下表所示,其他类别学科与技能竞赛获奖(仅包含A类三等奖及B类一等奖)项目转换成绩及认定学分,学院另行制定实施细则(需明确对应的实践类课程),报教务处备案。 表 学科与技能竞赛获奖转换成绩及认定学分的标准
原则上每个竞赛获奖中只接受排序前三的学生申请(以报名顺序为准)。课程转换按学期进行,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科与技能竞赛获奖课程转换认定申请表》,经学院和拟转换实践类课程开课学院审核,进行成绩转换及学分认定。 获得认定学分可累计,但不能重复使用;累计学分须不少于拟转换课程学分;多项获奖转换同一门实践类课程时,按照最高转换成绩计算;申请课程转换认定的学生需在任课教师指导下完成材料归档相关要求,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 2. 创业 学生在校期间自主创业成立公司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认定通识选修课(创新创业)类课程2个学分;参加学校认可的创业培训,可申请认定通识选修课(创新创业)类课程1个学分。 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创业课程转换认定申请表》,经学生所在学院和学生处审核,认定课程成绩和学分予以记载。 (七)订单式培养 订单班(含冠名班等)学生在校期间赴专业相关企业实习或参加校企合作(含创工场、紫云英班等)项目,实习科目或项目课程满足所在专业的毕业要求,可申请转换正在修读或未修读的相应课程。 课程转换认定按学年进行,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企业实习或校企合作项目课程转换认定申请表》,经学院和拟转换课程开课学院审核,进行成绩转换及学分认定。 第三条学院课程替代及学分转换评审组织、评审流程 (一)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设置 为规范体育学院课程替代、学分转换全流程审核工作,成立体育学院本科生课程成绩与学分转换认定评审领导小组,统筹全院各类学分转换事项审核、标准解读、异议复核、材料归档及教务处对接工作,适配体育学院本科专业办学实际。 1. 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1)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学院院长、学院党总支书记(双组长负责制),统筹审定全部学分转换认定结果,对学院审核工作负总责; 副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负责组织日常评审、材料初审督导、退役复学/创新创业/订单培养专项事项统筹; 常设成员:学院教授委员会代表、学生所在系部主任、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兼秘书)、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 (2)职责分工: 教授委员会代表: 负责对课程内容、教学大纲的学术水平进行最终裁定,特别是跨专业、访学及研究生课程的替代认定。 系部主任: 负责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解读,审核转入专业课程与原修读课程的对应关系,提出具体的替代建议。 教学办公室主任: 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包括系统审核、档案归档、成绩录入复核及与教务处的对接。 2. 分级评审操作流程(学院内部全流程) 学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工作实行“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学院复审—学校备案”的四级管理流程。 (1) 申请与受理(每学期开学第1-2周): 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如转专业、交流访学等),在教务系统中提交申请,并下载打印相应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大纲、竞赛证书等)。学生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在班级辅导员,由辅导员进行资格初审。 (2)学院初审(系部层面): 教学办公室将申请材料分发至学生所在系部。 系部主任组织专业教师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课程内容的匹配度、学时学分的对应关系,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具体意见。 (3) 学院复审(学院层面): 教学办公室汇总各系部初审意见,提交至工作小组,召开评审会议。 会议决策: 对于常规的转专业、课程替代,依据培养方案直接认定;对于复杂的跨学科替代、创新创业成果替代、退役复学个性化方案等,由教授委员会代表进行学术答辩或书面评审,形成最终认定结论。 (4)结果与公示 对于未通过审核的申请,由教学办公室负责向学生反馈未通过原因。评审通过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学生姓名、专业、转换课程、认定学分、转换成绩,同步公示异议反馈渠道与时限; 公示无异议后,教学办公室统一将申请表、佐证材料、评审汇总表报送教务处终审;公示期收到异议的,由领导小组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反馈学生; (5)归档备案 教务处审核完成、系统录入成绩学分后,教学办公室将全部纸质材料、评审会议记录、台账统一归档,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不少于5年,以备核查。 3.专项事项特殊评审要求 退役复学学分认定:评审领导小组联合学工办统一审核退役证明,体育、军事理论课程直接认定90分,由教学办公室同步核对个性化培养方案,系部匹配剩余课程转换; 学科竞赛学分转换:评审会邀请竞赛指导教师到场佐证获奖项目内容,严格限定排序前三学生申请,多奖项叠加转换同一课程按最高分认定; 订单式校企实习转换:实训中心负责人参与评审,核验实习岗位、实习内容与体育专业实训课程匹配度; 校际交流访学转换:重点审核外校课程大纲学时、内容标准,原则上低于我校术科/理论课要求的不予认定。 第四条相关要求 (一)强化审核过程管理 各系部认真对待学生课程转换认定申请,经各专业系部初审、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优化学生管理服务 在参加他校课程学习前,学生应认真查看自己的计划完成情况,由学院安排相关专业教师进行指导,提出课程学分转换认定意见,并拟定在他校的选课方案,以利于课程结束后申请转换认定。 (三)强化责任意识 课程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以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成绩说明为依据。学生对所提供成绩单/成绩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成绩单的视为作弊行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条其他说明 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创新成果替代按照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