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学期上课必须以系为单位集体备课,统一制定学期教学计划。
二、每学期集体备课不得少于2次。
三、参加集体备课者必须携带教材、教案和备课笔记。
四、集体备课时应明确各章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和教学重点、难点及教学方法及手段。
五、本规定由院分管教学院长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