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听课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6-16 浏览次数: 20

为了进一步完善人文学院课堂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交流,总结教学经验,检查督促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方式

采取随机方式进行听课。

二、各级人员听课学时要求

1、学院领导、各系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2、各系主任组织教学检查,每学期对本系任课教师至少每人听课 1 学时并作出教学评价,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问题多的教师应重点跟踪,帮助其改进工作。

3、当年引进的新教师,第一学期每人至少听课12学时作为业务学习要求,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听课结果汇总

1、听课人及时将听课记录表交学院汇总。

2、各系定期召开课堂教学工作会议,汇总听课情况,研究解决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3、对于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找有关教师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