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新教师试讲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6-16 浏览次数: 18

一、新进教师(包括分配来校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首次转岗从事教学的校内人员和外单位调入人员)在首次授课前必须试讲。

二、试讲安排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听课人员有:学院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小组成员、人事处师资科和教务处教学科指定人员、新教师拟授课程的全体在岗教师、相关系主任及临时指定人员。

三、试讲内容

由专家小组指定,讲课时间在50分钟之内。

四、试讲成绩

依据听讲成员无记名计分评定的成绩为主,结合面试及有关考察的因素,以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计分。

五、试讲未获通过者,不予安排授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