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新教师导师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6-16 浏览次数: 18

为促进新教师尽快适应教学要求,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新老教师在教学上结成对子。这样,在老教师有针对性的辅导下,促使新教师尽快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二、新教师必须参加结对子活动,其导师由各专业系根据实际情况指定。

三、新教师应虚心向其导师求教,听从导师的指导,接受正确的意见。新教师听课不得少于12节,其中听其导师的课不得少于8节。

四、新教师应在学年末写出一年来的教育、教育心得体会,并在座谈会上交流。

五、导师定期向新教师进行反思、案例撰写与评课指导。

导师必须全心全意帮助对应新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对新教师存在的问题,应直言指出,悉心指导。每学期听相应新教师的课不得少于8节,结队对象的教学效果将作为学期末评奖时的依据之一,效果良好者学校给予一些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