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党委全面工作,配合学校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主持学院党委的日常管理工作,召集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有关上级部门及领导布置的会议精神,安排布置有关工作任务。主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有关党务、学生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负责制定学院党委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的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院的重大事项,支持、配合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学院教职工的调资、考核及奖惩等工作。
五、领导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政治学习活动,分析全院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
六、负责组织本院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配备、管理和使用以及考核工作。同时要做好统战和知识分子工作。
七、负责全院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并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发挥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八、负责领导学院分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开展工作和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九、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负责组织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
十、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