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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新进教师能力提升(“123工程”)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孟黎  发布时间:2026-09-22   动态浏览次数:10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持续加强新进教师能力提升,不断强化育人成效,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25〕33号)(附件1)及教学管理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6-2027学年新进教师能力提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5年、2026年新入职专任教师,不含已经具备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其他系列副高以上职称教师以及2025-2026学年开展过新进教师能力提升申请的人员。 

二、培育导师遴选及任务

(一)遴选条件

新进教师的培育导师由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成果突出的教师担任。

(二)指导任务

导师应指导并帮助新进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并在助课助研、班级管理、实验室建设及校企合作等方面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内容。

三、申请程序

1.学院为新进教师遴选并安排导师,指导新教师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计划书》(附件2),经导师审核后,提交至学院。

2.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签章,并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申请工作汇总表》(附件3),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教务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

3.教务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会同人事处、学生处等部门对申请人资格、工作内容等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反馈至学院,学院督促新进教师在导师指导下按要求完成计划工作任务。

四、考核

新教师入职后的第1个学期末启动中期检查,第1个学年末按照《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考核表》组织试讲、答辩、材料评议等多种形式考核。考核达到合格等次,认定助教工作期间的教学任务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未完成考核任务之前,原则上各学院不安排新教师担任课堂教学主讲任务。具体考核工作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加强工作落实。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督促新进教师及培育导师严格落实培养任务,确保新进教师能力提升实效。

2.强化过程管理。各学院要强化新进教师能力提升工作的过程管理,特别是在开展助课、助研、实验室建设、学生班级管理等工作过程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等方式督促新进教师做好规定工作内容。

3.请各学院于2026年10月12日前将计划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及纸质盖章件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孟黎(0553-2871043)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附件2:安徽工程大学新教师能力提升计划书20260922.doc

  3.附件3 汇总表20260922.xlsx

           

    教务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