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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进教师2025-2026学年能力提升终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人:王孟黎  发布时间:2026-06-22   动态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25〕33号)(附件1)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新进教师“123工程”落实落细见成效,现决定开展新进教师能力提升终期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申请参与能力提升的新入职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2),其中新进辅导员的终期检查工作由学生处负责组织。

二、检查内容

1.助课情况:学院应将新教师助课纳入教学计划,第1个学年内每学期为新教师安排1门不少于24学时的助课任务。新教师在导师的指导下熟悉教学内容、教学环节,掌握教学方法和手段、熟悉教学规章制度、学习编写教案和制作课件,随堂听课、辅导答疑、作业批改。

2.助研情况:新教师在导师指导下积极申报各级各类教研或科研课题、撰写教研与学术论文、参与教材或专著编写、开展产学研合作、申请专利、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等。本学年内,新教师应与导师合作完成或依托团队、平台完成1项研究成果。

3.参与学生班级管理情况:各学院应安排新教师配合专职辅导员做好1-2个自然班的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对新教师学生管理工作的指导、帮扶、检查和督促。

4.参与实验室建设情况:各学院应安排新教师到导师实验室或本学院各实验室锻炼,熟悉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和实验教学要求,提高实验教学能力。新教师在导师或实验室负责人指导下应参与开展1项以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5.参与校企合作工作情况:新教师依托导师或学院各类产学研合作基地、实习基地平台等,深度参与校企合作的具体工作。本学年内,新教师应参与具体校企合作项目或解决企业问题1项以上。

三、检查流程

(一)学院自查

请各学院以现场汇报、材料检查等形式完成自查考核工作,于7月10日前按照《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要求,对照新教师已提交的《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计划书》,指导教师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考核表》(附件3),并对新进教师在2025-2026学年教师能力提升情况进行检查,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

(二)学校抽查

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7月16日前将《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自查情况表》电子版及纸质盖章件报送至教务处教师发展科。

 

附件1:《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2: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申请能力提升的新进教师名单.xlsx

附件3:安徽工程大学新教师能力提升考核表.doc

附件4:安徽工程大学新教师能力提升自查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