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25〕33号)(附件1)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新进教师“123工程”落实落细见成效,现决定开展新进能力提升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申请参与能力提升的新入职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2),其中新进辅导员的中期检查工作由学生处负责组织。
二、检查内容
1.助课情况:学院应将新教师助课纳入教学计划,第1个学年内每学期为新教师安排1门不少于24学时的助课任务。新教师在导师的指导下熟悉教学内容、教学环节,掌握教学方法和手段、熟悉教学规章制度、学习编写教案和制作课件,随堂听课、辅导答疑、作业批改。
2.助研情况:新教师在导师指导下积极申报各级各类教研或科研课题、撰写教研与学术论文、参与教材或专著编写、开展产学研合作、申请专利、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等。本学年内,新教师应与导师合作完成或依托团队、平台完成1项研究成果。
3.参与学生班级管理情况:各学院应安排新教师配合专职辅导员做好1-2个自然班的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对新教师学生管理工作的指导、帮扶、检查和督促。
4.参与实验室建设情况:各学院应安排新教师到导师实验室或本学院各实验室锻炼,熟悉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和实验教学要求,提高实验教学能力。新教师在导师或实验室负责人指导下应参与开展1项以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5.参与校企合作工作情况:新教师依托导师或学院各类产学研合作基地、实习基地平台等,深度参与校企合作的具体工作。本学年内,新教师应参与具体校企合作项目或解决企业问题1项以上。
三、检查流程
1.学院检查:请各学院按照《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照新教师已提交的《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计划书》,对新进教师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能力提升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中期完成情况表》(附件3)和《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4)。
2.材料报送:各学院于2026年1月9日前报送《新进教师能力提升中期完成情况表》《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中期检查汇总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至教务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教师发展科。
3.学校检查:教务处会同科技处、研究生部、人事处、学生处、社会合作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新进教师能力培养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开展多形式中期检查,严格落实“123工程”各项要求。坚持“以查促建”,及时反馈中期检查结果,督促新教师持续改进,并做好教育引导和服务保障工作。
附件:
附件1 关于印发《安徽工程大学新进教师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2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申请能力提升的新进教师名单.xlsx
教务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科技处、研究生部、人事处、学生处、社会合作处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