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梁某祺同学全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各班级:
2022年3月15日—16日,物流211 梁某祺同学(学号:32105051xx),在全校组织核酸检测时,未按时完成核酸检测,虚报参加信息,给同学、学校带来疫情防控隐患,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生教育管理要求,上述行为认定为违反校纪校规。事后经批评教育,梁某祺同学能检讨错误,认错态度较好,经研究决定,给予梁某祺同学全院通报批评。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