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李某涛、李某、贺某意同学全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各班级:
2022年3月11日,工商193李某涛(学号:31905013xx),工商193李某(学号:31905013xx),工商193贺某意(学号:31905013 xx)三位同学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学校、离开芜湖,给同学、学校带来疫情防控隐患,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生教育管理要求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明确提出的“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请假审批程序”,上述行为认定为违反校纪校规。事后经批评教育,李某涛、李某、贺某意三位同学能检讨错误,认错态度较好,经研究决定,给予李某涛、李某、贺某意三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