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本网讯 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学校于近期认真部署,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学位法》于2024年4月26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校党委书记卢平和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黄友锐,校领导张开炳、王成军,以及学位授予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和分管教学院长参加了安徽省教育厅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推进会。会上,教育厅副厅长储常连对安徽省学位授予工作作出了部署和要求,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王战军教授应邀作辅导报告。会后,黄友锐对学校贯彻落实《学位法》相关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要求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提高站位,迅速行动,组织师生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学位法》内涵;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文件梳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学位授予工作,保障学位授予质量。

多措并举,突出实效。为深刻领悟《学位法》颁布的重大意义,系统学习《学位法》精神,学校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宣传活动。各学院将《学位法》作为党政联席会议、全体教职工会议、支部会议等专题学习内容;教务处组织专题交流与研讨活动,各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主任、教务员围绕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就《学位法》的实施和学位授予、人才培养管理、质量保障工作等进行了讨论;学校综合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传播媒介,转发解读文章、政策问答等内容。通过广泛报道和深入解读,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了师生对《学位法》的知晓度和关注度。

制度保障,依法履职。教务处、研究生部联合校办公室、档案馆、各学院全面梳理学校学位工作相关的现行规范性制度文件。对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学位授予标准、培养方案、学籍管理规定等内部规章制度及学位证书样式进行全面自查。明确“时间表”,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实际,开展系列制度文件的修订与完善工作,进一步推动学位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确保各项规章制度与《学位法》相衔接。

《学位法》是我国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学校将持续把《学位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推动《学位法》在我校贯彻实施。

(文:彭安琪;图:各学院;审核:夏登峰、张金轮;编辑:查桂义)